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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林上祚/台北報導】



金管會主管表示,網路互助會,如果有提供會員「死亡給付」等風險承擔對價,在法律上,就有可能被認定為保險行為。網路老人互助會如果要申請就地合法,依據保險業設立標準,資本額門檻就是二十億元,為了保障保戶,上述資本額門檻規定有其必要,業者不能因為資本額不夠,就怪金管會扼殺網路創新。

金管會表示,老人互助會吸金事件,去年立委就針對勞工發展協會、中華慈惠堂關懷互助協會等機構違法吸金,要求金管會正視,以前殯葬業者生前契約尚未合法前,也有違法吸金,內政部修訂殯葬管理條例,規定生前契約業者,提供履約保證服務,讓市場秩序得以導正。

文章來源: 中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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